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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海洋政策系列讲座第五讲:BBNJ国际协定谈判与亚洲国家立场
作者:发布日期:2021.12.01浏览次数:

2021121日,上海交通大学日本研究中心亚洲海洋政策系列讲座第五讲“BBNJ国际协定谈判与亚洲国家立场在线上成功举办。本期讲座邀请到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副院长、《中华海洋法学评论》主编施余兵教授担任主讲人,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刘思竹、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生李韵依、陈鹏宇担任与谈人。上海交通大学日本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志华主持本期讲座。来自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武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与战略研究所等单位的130余名专家学者和研究生参加了本次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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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志华首先介绍了主讲嘉宾施余兵教授和三位与谈人的简要情况,并对施余兵教授以及所有参加本次讲座的专家学者和同学表达热烈的欢迎。郑志华表示,BBNJ国际协定谈判是当前国际海洋法领域最重要的立法进程,关系到国际管辖外海域海洋利用、分配和保护等重大议题。施余兵教授作为中国代表团的法律专家全程参加BBNJ国际协定的谈判,既有丰富的第一手实践经验,又有精深的理论知识,他相信施老师的讲座必然会给大家带来新的思考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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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余兵教授从什么是国家管辖外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为什么要对国家管辖外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进行规制、BBNJ国际协定谈判的最新进展、亚洲代表国家的立场介绍、相关问题的思考与评析等方面,深入细致地讲解了BBNJ国际协定谈判的主要问题以及亚洲国家的相关立场。施教授指出,随着技术进步,人类对海洋生物的捕捞愈发频繁,对海洋生物、特别是微生物多样性造成的破坏日益严重,而国际立法如《联合国海洋公约》(UNCLOS)及《生物多样性公约》对此均没有加以规制。IMOFAORFMO等行业组织虽有一些相关立法,但由于缺乏合作协调机制,效果并不显著。同时,相关公海保护区的实践由于标准不一,实际效果欠佳。施教授认为,目前BBNJ谈判已形成了几大派系:如自由利用派、惠益分享派、海洋规制派等,目前总体上各方立场未有大的变动,问题与分歧比较突出,在具体操作层面出现了一些新的提案与建议。亚洲国家,特别是中日韩等国积极参与谈判,并在议题设定和立场导向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亚洲国家非常多元,许多国家在谈判中的立场存在明显差异,话语权相对较弱。未来亚洲国家,特别是东北亚国家可以考虑组成相应的国家集团,在谈判中集体发声或许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提升话语权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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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谈环节,刘思竹指出,通过阅读协议草案的最新文本,发现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被将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的新表述所替代,值得注意这两种表述可能带来的差异。同时,她认为我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宗旨有相似之处,如何将这两个理念推广到公约的文本中,特别是运用到海洋遗传资源利用和分配领域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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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韵依认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可以为BBNJ协议谈判和制度设计指明方向,比如对于对于海洋生物遗传资源的惠益分享上应该强调利益与责任共同体;在海洋保护区等划区管理工具问题上要体现各国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共同责任承担的一种方式,而非作为海洋圈地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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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宇认为,BBNJ协议不能忽视欧洲和美国的导向功能,中日韩三国利益和立场比较相近可以考虑组成国家集团以便在谈判中能够发挥更大影响力。此外,她也担心BBNJ协定对于现有国际渔业管理制度的冲击。随后,施教授对于与谈人的问题和评议分别作出精到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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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郑志华对于施余兵教授的精彩演讲和三位与谈人的精彩与谈表示感谢,对于讲座体现出知识的广度、密度与深度表示钦佩和赞赏。他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海洋法聚焦的核心问题已经从传统的自由主权逐渐过度到了利用保护BBNJ国际协定的谈判正式体现了这一新的时代主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20世纪的产物,能否在《公约》原来的体系框架下有效应对各种海洋问题,如何实现全球海洋的有效治理,以及如何提高亚洲国家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等方面,施余兵教授的讲座带来了许多启发。他也期待大家今后继续关注上海交通大学日本研究中心的亚洲海洋政策系列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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